1月6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将一面印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云阳县人民法院,对执行法官周俊连连致谢。她感叹道:“你们为我这个案子费心劳力,东奔西跑,是真的把我们的困难放在心上。真的很感动,我说我今天一定要把锦旗送来!”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中,判决生效后,唐某各种推脱,始终未予履行车辆返还义务,张某遂向云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唐某,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唐某表面配合,实则敷衍。经多方调查,执行法官成功锁定案涉车辆位置,果断驱车前往甘肃,从案外人弥某处将案涉车辆扣押回云。弥某向云阳县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解除扣押、交付车辆。执行法官向其耐心释法析理,结合本案案情梳理法律关系,道明无权处分、物权变动的条件、生效判决的含义等法律概念,引导其通过另案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经沟通,弥某对法院工作表示理解支持,车辆成功交付到申请执行人张某手中,本案执行宣告完结。
交付当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对执行法官严谨细致、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表示由衷的肯定。短暂的碰面后,感到言未达义的张某萌生了制作锦旗的想法,遂有了文初的一幕。
一幅锦旗承载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信任,也表达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期待和要求。下一步,云阳法院将持续加强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