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受伤的唐某拿到了三万元赔偿
分享到:
作者:陈冉  发布时间:2021-02-04 17:00:08 打印 字号: | |

    2021年新年工作第二天,云阳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因农民工受伤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兑付原告唐某各项损失共计现金3万元。

    2018 年7月,原告唐某经工友推荐到被告某建材公司建设的工地做工,双方未签订劳务合同。2020年2月29日下午2时许,唐某在工地墙体高处取模板时不慎摔倒,导致其左根骨骨折。唐某在云阳县中医院接受治疗后,被告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对唐某余下的费用没有作出补偿,后唐某找被告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被拒,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相应损失。

    本案在审理时,被告极力否认唐某为公司员工,并称被告公司支付部分医疗费系基于人道主义考虑。针对被告的说辞,庭审后,本案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通过庭审查明的事实,对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作了耐心细致的沟通引导和释法明理,李某表示愿意考虑法官的意见,通过调解方式了结此案,但具体方案还需公司内部进一步商定,请求法院给予一定时间供其考虑。

    见被告态度发生转变,征求原告意见后,承办法官给予被告一定缓冲期,并利用这段时间进一步搭梁作桥,为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打好基础。经过一周工作,原、被告协商同意各让一步,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至此,一起由农民工受伤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案得以圆满化解。


 
来源:云阳法院
责任编辑:云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