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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云阳法院:“水上巡回法庭”起航 “船舱法官”为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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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1-15 14:24:25 打印 字号: | |
  • 法庭干警布置审判庭。
  • “船舱法官”庭前准备。
  • 等待当事人上船参加庭审。
  • 船上开庭现场。
  • 船上开庭现场。
  • 当事人举证质证。
  • 现场打印庭审笔录。
  • 当事人在庭审笔录签字。
  • 媒体采访当事人。
  • 庭审后收起“巡回法庭”条幅。
  • 旁听群众庭审后离开。
  • “船舱法官”返程靠岸后下船。
  • “船舱法官”乘车返回驻地。
  11月7日,我院“水上巡回法庭”的“船舱法官”,来到辖区高阳镇团堡村,在船上巡回审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将船开到当事人家门口,现场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纠纷。

   现场审理查明,团堡村村民张某某死亡后,在农业银行还有遗产3万余元。原告陈某宇及被告陈某祥做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该笔遗产继承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由于原被告居住地到驻地法庭需要乘坐渡船,出行不便。承办法官了解该情况后,将庭审开到家门口,现场组织双方调解,用法与情感化,释法明理,高效便民方式化解纠纷。双方达成协议,该笔遗产由陈某宇继承。

   我院第一人民法庭驻地高阳镇,位于长江支流澎溪河沿岸,三峡库区蓄水后,在高阳镇形成“高阳平湖”,高阳镇位于平湖北岸。为方便居住在南岸的团堡村等4村约5000余名居民参与诉讼,且能够及时高效化解纠纷,该法庭开设“水上巡回法庭”,将渔船开到当事人居住地就近的岸边,在船舱里进行庭审,同时开展送达、调查、法治宣传等,得到群众的好评,被称为为民便民亲民的“船舱法官”。2015年以来,“船舱法官”开展在船上开展巡回审判180余件,实施送达、调查等500余场次、法治宣传60余场。
责任编辑: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