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我院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发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通报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近期重点工作,现场演示执行财产网络查控系统,介绍运行情况及效果。发布会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名全程参与,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参与,共同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发布会上,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虞勇发布卢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卢某某与他人合同纠纷案,该纠纷于2014年经该院一审、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其给付合同款项195万元。判决生效后,卢某某未自动履行义务,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支付给卢某某的其他案件赔偿款12万元,但卢某某未如实及时向法院申报,擅自支付给其他人;同时,卢某某作为某医院职工,在人民法院扣留其工资待遇期间,领取2万元余元工资奖金,未向人民法院申报且未将该笔收入自动交到人民法院履行义务,致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该院查明卢某某上述拒执行为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3月,该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决卢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我院已经开始对部分典型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重点核查,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的要求,直接接受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追究被执行人拒执刑事责任。
新闻发布会上,我院新闻发言人、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龚箭以及执行局局长虞勇通报了该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近期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办好新收案件、核查案件信息、全力提供保障、开展集中宣传等方面,更在失信惩戒、网络查控、跟踪行踪等加大工作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强力的执行威慑,挤压失信者行为及生活空间,督促主动履行义务,向“执行难”发起决战总攻,维护法院裁判权威,推动诚信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