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我院第五人民法庭的法官到辖区南溪镇塔棚村,走进大山深处,在当事人家门前审理一起离婚纠纷。
该案原被告系1982年结婚,婚姻关系维系36年之久,生儿育女,共同耕作、外出务工。2002年前后,双方感情出现危机,多次发生争吵后,原告独自外出务工至今。期间,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起诉到法院解决。接到案件后,法官了解到双方居住高山上,距离法庭较远,被告左腿患严重关节炎出行不便。庭审当天,法官带上巡回审判包、电脑、录音录像设备等,来到被告家门口,巡回审理、现场调解,释法明理。
地处三峡库区腹地的云阳县,是典型的大山区,该院第五人民法庭辖区尤为典型。法官们常年奔波在大山间,驱车、步行,穿梭于田间地头,将庭审搬到当事人家门口,上门审理、调判结合、以案普法,让群众足不出户接受司法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