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来自湖北的刘飞律师,代理一起婚后财产纠纷案件,需要收集被告李某某的车辆与其个人独资经营企业的船舶等财产证据,向我院申请律师调查令。经民一庭承办法官审查,刘飞律师的申请符合规定,当天就发出两份律师调查令,指定刘飞律师向车辆与船舶登记相关部门收集证据。在此之前,我院民二庭已经先后发出4份律师调查令。这首批6份律师调查令,发往行政单位、企业以及跨省法院之间的证据收集,均得到充分配合,保障律师能够收集充足证据。
今年7月1日,市高法院正式实施律师调查令制度,我院第一时间组织法官学习,并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倡导律师申请,全力破解取证难。一是组织全院学习。召开全院中层干部集中学习会,详细学习市高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试行律师调查令的意见规定,准确掌握意内容,规范申请认定,严格按照规定签发。二是召开辖区律师座谈会。召集县司法局、辖区所有律所律师,组织召开座谈会,共同研讨律师调查令制度的运行与实施,提前研判问题与适用中的难点重点,理清认识误区与偏差,形成统一认识观点与做法,确保该制度能够快速推进。三是进行广泛宣传。积极争取县委县政法委的支持,向该县行政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进行专题宣传,通报律师调查令制度基本内容,严明法律规定和不予配合的处罚措施,促使相关单位配合律师收集证据。首批6份律师调查令发出后,所涉单位机构均积极配合律师,按照律师调查令的内容办理证据提供等相关事宜,律师调查令制度破解举证难的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