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助残法庭,惠民司法的“山乡版”
11月14日,重庆市云阳县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石宝村村民余立贵诉杨明培、万易珍夫妇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被告杨明培年逾七旬、患有腿疾,应当事人请求,承办法官随即启动“助残法庭”模式,采取最便捷的巡回审理方式,到原、被告现居住地红狮镇永福村开庭。
云阳是三峡库区人口大县,自2009年全市法院推行农村便民诉讼网络建设以来,该院积极建设残疾人通道,设立助残“绿色窗口”,并在第三人民法庭先行试点建立“助残法庭”。“助残法庭”秉承司法救济弱势、审判维护民生的初衷,竭力体现公平正义有理性的高度、为民的深度与体恤的温度,即残疾人凭《残疾证》或乡、村困难证明,可享受助残通道、快捷立案、巡回审判及减免诉讼费用等优惠措施,必要时还可以向法庭申请无偿法律援助、义务手语翻译等特殊服务。
“助残法庭”由于担当了社会道义,践行了社会责任,深受群众认可和点赞。近5年来,该院不断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办法,陆续在辖区各基层人民法庭内设了“助残法庭”,机关业务庭增设“助残合议庭”,审理各类涉残权益保障纠纷151件,案外处理27件,调解或判决12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