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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装修豪华歌城,无钱兑付民工工资——云阳一“老赖”被法院“潜伏”干警堵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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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1-29 11:05:07 打印 字号: | |

   

    春节即将临近,辛苦的民工也想回家过年,可望眼欲穿的工资拿不到怎么不纠结。近日,重庆市云阳县就有这样一位建筑工程老板,拖欠劳务工资不付,却与人合股投资装修豪华歌城。云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经多次实地调查、先后数十次与其联系,在充分掌握其财产证据,明显感觉该人在消极应对的情况下,采取“卧底”“潜伏”等探视手段,终于将老板堵在歌城的一间包间内,并当场开出《司法拘留决定书》,迫使其依法兑现了欠款20.3万元。
    云阳县盘龙镇居民王会明、宋兴久于2011年6月26日承包万州铁峰乡集镇小区工程,与张兴正约定组织民工为其施工。张兴正先后组织30多名家乡民工前往务工。半年之后,王会明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恶意拖欠劳务费。后经民工及其牵头人诉至法院,判决应当支付各项民工劳务费用36万余元。在支付了10余万元后,王会明便开始“人找不到、电话接不通”,拖欠时间长达2年多,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义务的违法行为。期间,执行干警了解到,王会明、宋兴久离开云阳,与他人联合投资,在开县滨河路开设歌舞厅,仅装修歌城就投入1100多万元。
    根据王会明、宋兴久二人的态度和表现,1月22日,云阳法院组织足够的警力,驱车百里,采取外围调查、便装打听、歌城围堵的方式,依法予以强制执行。经现场反复做思想开导工作没有实际效果的情况下,开出暂行司法拘留15天,以观后效再作出具体处罚决定的意见。1月25日,慑于法律的威力,王会明、宋兴久将欠款20.3万元全部打入法院账户;1月27日,张兴正从法院执行局领取到现金支票,可以全额发放给所有民工,舒心过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