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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法院:40万赔偿款,一段爱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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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1-16 16:32:34 打印 字号: | |

   

    1月9日上午,冒着隆冬时节的霜雪,重庆市云阳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放,办案干警盛剑波、邓彬3人一行,将执行到位的40万元现金送到龙角镇恒生路柯海生家里,在履行完清点、签收手续后,考虑到当事人双下肢残疾,子女均在上学,家中只有一个年迈的母亲陪伴,于是又驱车护送,将柯海生带到附近的一家金融机构,直到将钱安全存入银行后方才离开。申请人及其母亲万分感谢人民法官体恤疾苦、想得周到、真心解困、真情为民。
    柯海生在云阳新县城某汽修厂的一处房屋拆迁工地务工时因墙壁坍塌受伤,造成双小腿截肢,经治疗后靠辅助器行走,需要部分护理依赖。其伤情经申请劳动仲裁机构认定为工伤,法院判决该施工业主需赔偿柯海生因工伤造成的医疗、误工、伤残及后续各项费用80余万元。老板在承担部分医疗及护理费后便将个人独资企业注销、避而不见。为此,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走大足、下平安,多处寻找被执行人林某某下落,并从其夫妇、子女等多个家庭成员冻结银行账户,查封其在新县城的房产一处,及时为柯海生追回现金40余万元。随即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年关将近,云阳县法院根据市高院部署,将关涉民生、涉困难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案件执行作为工作重点,通过畅通特别通道,组建专门班子,立下“军令状”等措施和24小时排查信息、全天候安排出击等办法,开展集中执行“迅雷行动”,通过强力兑现诉权让平民百姓切实感受公平正义,能够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