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重庆市云阳县法院立案大厅,负责当日轮岗接待的民二庭庭长沈阳东在“导诉台”边接受当事人咨询,并指导两位前来立案的群众填写诉状材料。 近年来,云阳县法院坚持实行《导诉制度》,推行中层干部到立案大厅轮岗接待。这样既方便了群众诉讼,也增强了干警的群众观念、服务意识。特别对于初次打官司或者文化不高的困难群体,《导诉制度》为他们给予了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