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中法院在我院召开违法建筑案件司法难点问题专题研讨会
10月14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违法建筑案件相关司法难点问题专题研讨会”在我院召开。市二中法院副院长程家治、研究室主任晋松以及市二中法院立案庭、民三庭的负责同志和万州区、开县、奉节、云阳法院分管商事审判的院领导及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万州、开县、奉节、云阳的与会领导分别介绍了各自法院涉违法建筑案件的有关情况和遇到的难题,并就市二中法院民三庭提出的《违法建筑相关纠纷案件的处理意见》进行了讨论。研讨会在依法处理该类案件中形成三点一致意见:一是在受理、审理涉及违法建筑纠纷案件时应当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即依法受理原则、维护法律法规原则、先行政后司法原则和分类裁判原则。二是将涉及违法建筑纠纷案件具体划分为在建设施工中产生的纠纷、在房屋销售中产生的纠纷和去违法建筑相关联的纠纷三大类。三是对受理、审理涉及违法建筑纠纷案件的有关理由和法律依据做了进一步明确。
会后,程家治副院长强调,辖区内涉违法建筑案件数量日益上升,规范涉违法建筑案件的受理和处理迫在眉睫。市二中法院有关业务庭室要与基层法院加强沟通、积极协调,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和规范该类案件的受理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