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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引路,正气如歌——重庆法院举办白明德先进事迹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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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8-21 05:24:59 打印 字号: | |

    8月8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的全体干警在视频会议室参加报告会,听取白明德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和贯彻落实市高院作出的《关于向白明德同志学习的决定》。
    当天上午,重庆市高院召开白明德同志先进事迹视频报告会,全市高、中、基(铁路)三级法院45个单位、干警3000余人聆听报告会,市高院党组授予白明德同志个人一等功并作出学习其先进事迹的决定。白明德同志是酉阳县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副庭长,作为一名服务基层的少数民族法官,白明德同志怀着对故乡人民的赤胆之心和对法律事业的执着追求,在交通极为不便、办案十分艰苦的条件下,忍受着关节炎、骨质增生、糖尿病的折磨,坚持24年扎根深山,巡回骑坏7辆摩托车,行程6万余公里,走遍了368个村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化百家怨,解千家结,被老百姓称为“摩托法官”、“白公道”。2012年,白明德获感动重庆十大人物、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