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重庆市云阳县法院驻地小丫口农村集镇的第三人民法庭,刚刚更换一新的法庭“统一标识”清爽、醒目,从色彩、视角、效果方面均起到吸引眼球、方便当事人办事的作用。
基层法庭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方便公民诉讼的窗口,为了实现全国法庭的基本装饰统一、达到规范、方便,易于看见和查找的功效,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统一法庭标识的部署,并发布全国法庭“统一标识”效果图。这套含法庭门楣、名称标牌、路口指示牌的“统一标识”以枣红色为基调,红底白字,庄重规范,简洁醒目,很好辨认,且便于安装和更换,体现出了亲民、便民、利民的寓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重庆市积极开展基层法庭“统一标识”的更换工作。由于全市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的市情特点,更换前进行了广泛的调查摸底和取图、测量等工作,以便在实施过程中“量身定做”,恰当节约,“统一标识”后社会各界认可接受。目前,地处三峡库区的云阳县法院完成了法庭的“统一标识”更换工作,全市法院也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法庭标识的更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