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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法院细节入手落实诉讼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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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8-29 04:10: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云阳法院强化审判管理,创新为民举措,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保障和便利。一是当事人可申请审委会委员回避。将审判委员会委员纳入申请回避人员范围。对依法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由承办法官告知当事人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对审判委员会委员申请回避。二是制作《延长审限告知书》。对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审执结的案件,承办法官须提前两周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若审委会同意延长,则由承办法官填写《延长审限告知书》,写明延长审限的理由、期限和法律依据,并在法定期限届满前三日送达当事人。三是出具《诉讼材料清单》。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后,经办人应当将收到的时间、材料名称、类型、页数、份数等信息载入到《诉讼材料清单》。由经办人和交件人签名,其中一份存档,一份送达交件人。四是发放《便民联系卡》。在立案、审判和执行阶段,立案庭、审判庭和执行局法官应当将载有院长邮箱、纪检监察部门电话及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姓名、联系方式的《便民联系卡》发放给当事人,方便当事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五是加强督促落实。为不让新措施流于形式,要求每一项举措的落实均能反映在卷宗档案中,并以送达回证签收和告知笔录为依据,定期督促检查,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