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实申报财产“老赖”被重罚
——云阳法院成功执结其他法院委托执行的“积案”
日前,云阳法院加大反规避打击力度,严格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既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尊严。被执行人王某无视法律规定,有履行能力且拒绝履行,不如实申报其财产状况,被云阳法院处以拘留15日。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度下,王某家人主动向申请人文某提出解决方案,并一次性履行完毕。
申请人文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夫妇原本是亲戚关系。2007年,王某夫妇将其在山西经营的面坊转让给文某,文某接收面坊后,发现该面坊所在的房屋是王某夫妇向他人承租的,且房主要收回房屋。文某无法经营面坊,遂将王某夫妇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两审后,山西某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王某夫妇退还文某转让费5万元。由于王某夫妇户籍所在地是云阳,遂委托我院执行。这几年王某夫妇一直在外务工,无法查明下落,该案一直未能执结。
2012年5月,该案承办法官获得王某夫妇回到云阳的线索后,立即启动执行程序,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乡镇,几经周折找到王某夫妇。但王某夫妇极不配合法院执行,对执行法官态度恶劣,声称现在没有财产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一方面苦口婆心的劝说王某夫妇履行义务,要求其如实申报财产,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利用搭建的联动平台,快速地查询其银行账户,迅速冻结了王某银行存款2万元。鉴于王某不如实申报财产,赖账不还,法院依法对其处以15日的拘留。王某接到拘留决定书时,直喊后悔,得不偿失,不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